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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旅游消费地区数据_国庆旅游消费地区数据统计

中秋、国庆出游遭遇强制消费怎么维权中秋即将到来,国庆长假还远吗?大假将至,不少人都准备外出旅游,然而近日关于大陆43名游客在香港被强关珠宝店强制消费的报道给准备出游的人们提了个醒。那么,中秋、国庆出游遭遇强制消费怎么维权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中秋、国庆出游遭遇强制消费怎么维权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省物价局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及商业零售领域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会进行查处并曝光,市民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视频会议上,省物价局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集中力量对交通运输、旅游景区、停车场、商贸零售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对于旅游行业违规提高门票、价外加价、随意设置园中园、捆绑销售游览服务(包括景区内缆车、观光车、游船等)、强制消费、不执行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等行为,以及商贸、餐饮等行业利用虚假标价、模糊标价、先提价格再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串通涨价及价格欺诈行为,都要严肃查处。中秋、国庆出游注意事项:第一,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随团出行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随团出游,务必与旅行社订立书面的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第二,警惕低价旅游团。旅游者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切不可贪图便宜贸然参加低价旅游团。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低价的背后,是以付出更多的金钱和精力为代价的,甚至还会带来身心伤害。所以,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旅游者应擦亮眼睛,对旅游产品的品质、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量再做决定。第三,加强旅游安全防范。出游前为自己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行程中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水上滑翔、骑马、滑道等高空、高速、探险、特种设备类风险较高的旅游项目,必须选择资证齐全的经营单位,同时听从工作人员的正确安排。如发生旅游突发意外事件,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处理,避免损失继续扩大。自驾车出游的游客,要做好车况检查,关注天气变化,遵守交通法规。第四,遵守各民族及他国公序良俗。选择到其他民族居住地和出国出境旅游的旅游者,应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及其他注意事项,做到守法尊俗、举止文明。保管好护照、通行证、旅游保险单据等重要证件材料。如遇突发事件或需要求助,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和中国使领馆通报情况,取得协助。第五,谨慎选择“群旅游”。如今,随着社交网络越来越多元化,许多户外群、QQ群、商家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纷纷组织出外旅游活动,由于“群”这种自发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又规避各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出外旅游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第六,留存证据合理维权。如行程中遭遇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强迫消费等问题,应注意留存证据,可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支、大)队投诉。

国庆出游遭遇强制消费怎么维权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具体可看下文的详细介绍!
国庆小长假,很多人都选择在这个假期来个说走就走的旅行,而部分人会为了省事,选择了报团游。但是报团游就会产生很多的纠纷,这个时候,作为旅客,该如何维权呢?
一、常见的旅游纠纷种类有哪些?
1、旅行社单方违约
旅行社在收取游客的费用后,擅自变更合同内容,或只收钱不提供服务时。这时旅游者要将预先支付的报酬和费用损失和为获得该项服务而额外支付的费用损失等相关单据留存。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明显“缩水”
如合同约定游客住三星级以上宾馆,但实际履行时只住普通宾馆等降低承诺的服务标准。旅游者通过拍照、摄影记录服务质量“缩水”情况。
3、旅行社造成游客行李物品损失
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馆没有安全保障,致使游客财物被窃;游客赴景点游览,旅行社未尽保管责任,致使游客物品损坏、丢失、被窃等。旅游者需要丢失、被窃的物品列出清单,对损坏的物品拍照。
4、旅行社故意或过失造成游客人身伤害
旅游者要取得医院病历、出院小结、医嘱清单、医疗费发票、鉴定结论(包括伤残等级和治疗休息、营养、护理期限)、鉴定费发票、误工收入减少证明、户口簿或暂(居)住证、工资证明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保基金结算单、护理人员工资证明等,证明身体受到伤害所遭受的物质损失及赔偿范围、赔偿标准。
5、旅行社欺诈游客,损害游客利益
比如向游客推荐、兜售假冒伪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游客费用等。旅游者取得发票、收据等相关凭证。
6、旅行社职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费
如一些导游人员把导游变成“导购”,哄骗游客到某商店购物,从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游客索要小费等。
二、旅客如何维权?
旅游者有两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1、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
旅游者请求赔偿可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
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如果旅游者对质监所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质监所所属旅游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3、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纠纷中有旅游者、旅行社、地接机构、转包旅行社和致旅游者损害的第三方等多种关系,无论给旅游者造成损害的是那一方,均可将最初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告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旅游是旅行社制定的旅游产品,按照《民诉法》的司法解释,旅游纠纷在旅游合同(销售)签订地、造成旅游者损害地、旅行社的公司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可以就旅游纠纷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4、旅游维权知多D
遭遇导游强制消费怎么维权?
新《旅游法》规定,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四种维权方式:
(1)消费者在旅游方面遇到纠纷可通过双方协商;
(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同时,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旅游者可以根据权益受侵害的程度、实际拥有的事实证据、对时效以及赔偿金额的期望值高低,和旅行社对事件的处理结果来选择维权途径。
导游强买强卖维权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三十五条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游和领队从事业务活动,应当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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