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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母亲节旅游推荐_重庆母亲节旅游推荐表

重庆新生儿可以跟随母亲自理吗

1、妈妈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宝宝自出生之日起可自动纳入参保(出生当年可不缴费)。
2、随妈妈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从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3、享受时间截止为当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第十二条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重庆新生儿怎么跟随母亲参保

1、妈妈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宝宝自出生之日起可自动纳入参保(出生当年可不缴费)。2、随妈妈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从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3、享受时间截止为当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重庆的新生儿能随母亲随风吗

可以。新生儿年度内未能及时参保的,凭出生证、母亲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效证件,可以享受出生当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重庆新生儿能跟随母亲参保吗

一、随妈妈参保:1、妈妈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宝宝自出生之日起可自动纳入参保(出生当年可不缴费)。2、随妈妈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当年发生的(从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3、享受时间截止为当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如何让新生儿随母亲落户重庆

具有重庆户籍的新生儿参保有2种方式,一是独立参保,这种方式需在其出生90天以内办理并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二是随母亲参保,若母亲当年已经参保,则新生儿出生当年发生的(从出生之日起)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享受时间截止当年12月31日。

《关于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府发〔2016〕4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现就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个体参保人员,非本人主观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年度缴费的,在当年4月底前足额存款到代扣代缴银行账户并完成缴费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银行代扣代缴时,参保人员代扣代缴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含银行扣取年费后造成不足的),但在3个月内足额存款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出具计划,代扣代缴银行直接扣款,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人员在代扣代缴银行存在多个账户,误缴款到非代扣代缴账户或代扣代缴账户银行卡挂失补办导致账号变更,代扣代缴不成功的,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银行账户变更并完成足额补缴的,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四、由医保经办机构经办环节造成的其他原因,导致代扣代缴不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按计划足额补缴后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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