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炎小说_千叶禅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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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炎小说》

 果然。。

  “不仅仅如此,这是唯一一辆从锡凯尔出发的跨国列车,锡凯尔车站正在翻修,所以没有任何安全摄像头——它位于老城区,这也就是说,建筑林立、电线横拉,这附近同样是监控盲区。”傅展打了个呵欠,“除非半路停车,否则我们到下一站都是安全的,休息一会?”

  在他年少时分,H也曾有过激扬江山、视死如归的热血豪情,不过,随时间推移,他已经习惯了俯首看淡别人的生死,自己已经很少再拿生命冒险了。现在他心跳得厉害,口干舌燥,极为小心地踏出一步。

  这就是希望有人来为他做决定了?或者他想问的是她的意见?

  “中国大使馆的一切行动如常,他们已经下班了,大部分工作人员都外出吃晚饭。”

  【相信他的督导,不要质疑。】像是看穿了她的想法,傅展的声音适时响起,【我就在五分钟外。出事的话,我会掩护你。】怎么掩护?和《暮光之城》一样,脱下外套跑到阳光底下站好,让所有人都知道吸血鬼在这里?李竺嘴唇蠕动,有点想骂脏话,但却不知道该针对谁。当然不会是傅展,也不能说是施密特,他的督导是不专业,但这也正常,而且他们目前的目的完全一致,他应该比任何人都想保住他们俩不落到美国人手里,至少她不必担心自己被卖得一干二净。

  傅展不以为忤,【心性也不是越复杂越好,陈靛的心思很单纯,心性就不错。】陈靛是【韵】集团第三号人物,论心眼子,一万个他也不能和傅展拼,但胜在心性简单坚定,从集团设立至今,一门心思就跟住了乔韵,从未想过叛变到傅展这里来,几年来不是没给傅展带来麻烦,但倒也让他欣赏。像李竺这样,开始对秦巍有点心思,私下搞小动作,玩到一半又收手,够胆玩,没胆付账的人,在傅展看来,也就值得一个字——怂。
  诚然如此,但事实永远不会如此美妙,所以他依然只能无止尽地继续出差下去,金发男子叹一口气:作为行内人,他当然知道北京在禁猎区中醒目的红色。东京的警察颟顸庸碌,对命案只能束手无策,但北京不同,那里对他这样的金发凶手可一点都不友好。

  但这焦虑是来自于一种笃定的预期:总是要买,总是想买,农村的要去县城,县城的要去城市,城市的要去省会,省会的就总望着超一线。这股心气劲儿叫人永远也不会满足,这是中国社会的一种病态,国外不是这样的,国外总是现世静好,人们都很满足于自己的阶层,至于年轻人怎么过,好像似乎是没有人关心的。

  她有些不妙的感觉:他们都快转到纳沃纳广场了,这条小巷的人居然比预期得少,后方追兵立刻把握住这个机会,开始往前奔跑,一下就把他们的距离拉近到一个胳膊——
  傅展和李竺再度对视一眼,李竺忽然有点想笑:走遍全世界,当然早听人提醒过这个陷阱。不过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亲身经历,会是这样一种情形。

  “啊?该怎么去?”

  “刚加入没多久。”亚当说,傅展的眉毛高高挑起来,不掩猜忌,他把一个神经敏感的形象演绎得很好。“他们能信任你?”
  在充满异味的帐篷里,法蒂玛对两个新来的女伙伴说,她的英语不怎么好,脸上也显得忧愁,据她自我介绍,她是大学教授的女儿,曾被带往国外度假,因此会说英语。不过,现在她孤身一人在此,她的家人都发生了什么事,她没有说。

  李竺还是第一次想到这一点:人死了还是会被挖出来的,导弹不是核弹,主要还是靠冲击力造成破坏,这毁灭不掉胶带痕迹,即使她没冲进去撕毁胶带,拉亚当一起逃生,CIA依然会发现不对,盗火者自然更可能找到线索,他们一样会重新坠入无止尽的连环追杀,而这一次,还会带上无法磨灭的谋杀指控。

  “现在是吐槽的时候吗?”她的脚尖终于踮住了油门,傅展开始往外抽,李竺用力踩着,直到踩实为止,她趴在方向盘上,让傅展从后方爬出去——他的身手倒是不错,很快就爬到了后座,又从后座爬回副驾驶,还为她重新调好座椅,“如果你会用步枪的话又何必这样换?”
  “只是钱,不够。”李竺和傅展交换着眼色,傅展没阻止她,她就继续说,“我们不要里拉。”

  “我和傅先生都觉得手机和东方快车号的氛围格格不入,对,当然我们平时也离不开手机,但一旦坐进东方快车号,我们感觉还是要——我不知道,更投入地回到那个时代。”

  “?”李竺做了个疑问的表情。
  这是实话,施密特能走到现在完全凭借自己出众的运气,而且他如果带着U盘失风被捕也就意味着他们的处境更危险,他们现在是一条绳上的蚂蚱。

  而现在,当他们的A计划破产之后,这两张车票又神奇地派上了用场——昨晚他们连开了8小时通宵夜车从特洛伊回到伊斯坦布尔,又用半天的时间搞定了他们需要的全部准备,同时也在特洛伊布下了重重疑阵,在人已现身于西海岸,距离希腊仅有一步之遥的情况下,追击者应该正在希腊边境撒开了盯防偷渡者,恐怕很难想到他们会杀个回马枪,跑回伊斯坦布尔上车。

  “他有美元。他有别的,他什么都有,你们要什么,刀、枪、毒品。”伙计为了活命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信用卡、护照——”
  “那个绿洲里会有什么?”李竺问。

  “药就是下在酒里的,他肯定会要鸡尾酒,我观察过他,在酒吧他要过自由古巴、莫吉托和与鹅调情,没怎么喝,只是为了融入氛围——他点得很随意,因为特工不该对食物有特殊的喜好。但他做得还不够,不是真的随意。”

  “应该是,来得那么早,身份不会很名正言顺的。”傅展说,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把帽子拉得很低躲摄像头,夜风从车窗中吹入,开到郊外空气就好得多了。“所以讨厌国内,出来也没混得多好,要是国内真发展起来了,岂不是证明他选错了?这种人很多的,常见于80年代想方设法黑到国外,宁可转行开车也不要再做科研的人群,他们现在都不怎么回国了。”

  “谁在乎?”

  经过短暂的交谈,三条人影似乎达成了一致,他们或是拉上兜帽,或是压低鸭舌帽,背着厚厚的背包,迅速地消失在了死人城凌乱的街道里……

  人的确只有离开了才知道自己的感情有多深,在海外才知道思乡,出生入死这么久了,渐渐潜移默化,李竺都快淡忘国内的生活了,她就不让自己以为还能回去,但没想到,遇到两个老乡就恨不得下一秒就身在国内,她勉强一笑,把情绪掩饰下去。——话题打开了,小李禁不住就好奇地问,“那,你们是为什么会来苏丹?”
  “也没什么,就是……人各有志吧。”吃饱喝足了,裹着军大衣吹小风,刘工的话匣子也打开了,他摸摸头,嘿嘿地笑了。“要说安逸,家里是把什么都给准备好了。想做学术,留在国外也的确能混个tenture吧,但我自己知道,我在学术上才能不高,混不成牛的,顶多也就是骗骗经费,二三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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