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正好,我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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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十二章渴情昼夜
“春天来了,这么好看的镯子应该露出来。”我说道。。
“你——你敢走,就别再回来见我!”元乔氏追了半步,满脸愕然。她无论如何不肯相信,他的儿子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连家业继承权都敢放弃。对她来说,这简直是逆天!
母亲只叫我不要勉强自己,一切随缘、随心。也许,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深爱我的人,不应该再失去文澍。
仆人们比我更了解元家的人,所以他们没有把箱子抬进内堂,这是对的。
大家见此,都笑她斤斤计较。文澍见状,不得不为连累了我而感到惭愧。
“哪里有这样的闲钱?”母亲不想破费。
“怎么?约王小姐喝茶?”元存勖不以为意,看了我一眼,笑着问。
这次与秦玉峰相识之后,我们之间的误会已经一扫而光。不过为了表示歉意,他还是极力邀请我去他家喝咖啡,我辞不过,便只好从命。心里想着,多交一个朋友也无妨。身在异域,多一份熟人的力量,便多一条出路。
不过,纵然心里明白得很,而且尽可能做到了理智,我却无法克制住内心的郁闷,于是打电话给苏曼芝,约她出来喝茶。
王家总得去一个人,那么选项只有一个,我。谁让二叔三叔等人都已经弃我们长房而去呢?此刻诚然是孤家寡人了。
我则笑着说了句“见笑”。
我的泪再度飞出来,撇开他的手,呜咽道,“你是聋子?!”
“这样你可放心了。”苏曼芝微微一笑,好像全部了然于心似的。
我有些吃惊,冷然道,“你怕我买不起?”
“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写首诗,一寄相思,一解情愁?”
“坐下说。”我坐在客室的沙发座上,小杨站到了我的身后。
无论破碎还是重圆,生命之旅,不正是一丝丝剥洋葱似的“感知”吗?
我已经三天没有梳洗,蓬头垢面,宛如村妇,定然把她吓了一跳。
“言归正传,你是不是把沪上茶庄卖给了我大哥——我听说的。”
“怎么样?你还准备回英国吗?”他这样问,也许已经听说了我和文澍的事情,或者是听德元说的,或者是苏曼芝——也许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
其实,我决定调高遣散费的那一刻,已经瞄上一个十年未动的账户——父亲在香港汇丰银行留下的那笔作为家族急用的三十万母金。
只是,她放下的好突然,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她所爱的人说再见。
“你也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在当下的女子中,恐怕是万里挑一。”
到底是有些古文根基的人,看来幼时没有白在旧式的私塾和学校里浪费时光。以前他蓦然吟出一句诗,我只觉得不过是雕虫小技,一副诗人的皮囊浪子的心;而此时,他却随口化用古人诗句自成一家,且如此敏锐的把自己比作项羽,把我比作虞姬,诚然我心里为之一动。
文沁虽然已经跟在元存勖身边很久,但和林秀娘等人一样,依然使用这种毕恭毕敬的称呼。不过,此时她的这份恭敬只是对于元存勖,对我就不一定了。我没有回头,也能感觉到文沁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刺向我的后背。
“你做不到。你不也不会成为我心里的‘他’。”
元存勖似乎并不理会众人的目光,倒是出乎意料的有礼貌,和每个人都问了好。方云笙为元家做事,多少和他算是有些主仆关系,自然比较客气;文澍虽然和他打过一架,但是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了文沁的男朋友,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客气了回了好,同时紧紧拉住我的手,像是怕我凭空消失一般。而我呢,自从上次在景元茗府那件事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此刻乍然一见,只觉得才消褪下去的不爽又重新升起,更是无话可说。
元存劭看到我面无表情,一语不发,便缓缓问道,“你这么想救他?为什么?”
是日,我携了重礼,到秦府登门拜访。才进去,便见陶淑仪也在,眼圈微红,面色暗沉,和初见那日的光彩照人相比,简直令人愕然。她见到我,有些不好意思,便微微笑了笑。虽然此前闹得很僵,但现在大事完成,我心宽解,也不想跟她计较,于是客气的道了声好,说明来意。
“你——你敢走,就别再回来见我!”元乔氏追了半步,满脸愕然。她无论如何不肯相信,他的儿子竟然会为了一个女人连家业继承权都敢放弃。对她来说,这简直是逆天!
母亲只叫我不要勉强自己,一切随缘、随心。也许,我已经失去了一个深爱我的人,不应该再失去文澍。
仆人们比我更了解元家的人,所以他们没有把箱子抬进内堂,这是对的。
大家见此,都笑她斤斤计较。文澍见状,不得不为连累了我而感到惭愧。
“哪里有这样的闲钱?”母亲不想破费。
“怎么?约王小姐喝茶?”元存勖不以为意,看了我一眼,笑着问。
这次与秦玉峰相识之后,我们之间的误会已经一扫而光。不过为了表示歉意,他还是极力邀请我去他家喝咖啡,我辞不过,便只好从命。心里想着,多交一个朋友也无妨。身在异域,多一份熟人的力量,便多一条出路。
不过,纵然心里明白得很,而且尽可能做到了理智,我却无法克制住内心的郁闷,于是打电话给苏曼芝,约她出来喝茶。
王家总得去一个人,那么选项只有一个,我。谁让二叔三叔等人都已经弃我们长房而去呢?此刻诚然是孤家寡人了。
我则笑着说了句“见笑”。
我的泪再度飞出来,撇开他的手,呜咽道,“你是聋子?!”
“这样你可放心了。”苏曼芝微微一笑,好像全部了然于心似的。
我有些吃惊,冷然道,“你怕我买不起?”
“你的意思是,我也可以写首诗,一寄相思,一解情愁?”
“坐下说。”我坐在客室的沙发座上,小杨站到了我的身后。
无论破碎还是重圆,生命之旅,不正是一丝丝剥洋葱似的“感知”吗?
我已经三天没有梳洗,蓬头垢面,宛如村妇,定然把她吓了一跳。
“言归正传,你是不是把沪上茶庄卖给了我大哥——我听说的。”
“怎么样?你还准备回英国吗?”他这样问,也许已经听说了我和文澍的事情,或者是听德元说的,或者是苏曼芝——也许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
其实,我决定调高遣散费的那一刻,已经瞄上一个十年未动的账户——父亲在香港汇丰银行留下的那笔作为家族急用的三十万母金。
只是,她放下的好突然,甚至没有来得及和她所爱的人说再见。
“你也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在当下的女子中,恐怕是万里挑一。”
到底是有些古文根基的人,看来幼时没有白在旧式的私塾和学校里浪费时光。以前他蓦然吟出一句诗,我只觉得不过是雕虫小技,一副诗人的皮囊浪子的心;而此时,他却随口化用古人诗句自成一家,且如此敏锐的把自己比作项羽,把我比作虞姬,诚然我心里为之一动。
文沁虽然已经跟在元存勖身边很久,但和林秀娘等人一样,依然使用这种毕恭毕敬的称呼。不过,此时她的这份恭敬只是对于元存勖,对我就不一定了。我没有回头,也能感觉到文沁的眼神像刀子一样刺向我的后背。
“你做不到。你不也不会成为我心里的‘他’。”
元存勖似乎并不理会众人的目光,倒是出乎意料的有礼貌,和每个人都问了好。方云笙为元家做事,多少和他算是有些主仆关系,自然比较客气;文澍虽然和他打过一架,但是现在他摇身一变成了文沁的男朋友,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客气了回了好,同时紧紧拉住我的手,像是怕我凭空消失一般。而我呢,自从上次在景元茗府那件事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此刻乍然一见,只觉得才消褪下去的不爽又重新升起,更是无话可说。
元存劭看到我面无表情,一语不发,便缓缓问道,“你这么想救他?为什么?”
是日,我携了重礼,到秦府登门拜访。才进去,便见陶淑仪也在,眼圈微红,面色暗沉,和初见那日的光彩照人相比,简直令人愕然。她见到我,有些不好意思,便微微笑了笑。虽然此前闹得很僵,但现在大事完成,我心宽解,也不想跟她计较,于是客气的道了声好,说明来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