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医香之田园致富_金属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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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医香之田园致富》

 难道大功告成了?。

  我不敢相信,不由自主的双手合十做了一个祈祷的姿势。元存勖起身拉着我的手,旋转起我的身躯,像是跳舞一样,但却是没有配乐不讲究节奏的乱舞。

  “忘不了他,也许只是一个借口。借口的特点就是一个叠着一个,费心多,耗时长。”

  我依旧静静的听着,不置一词。月光如流水照射下来,照进荷塘,映着浅浅的涟漪,我的心忽然变得和这荷塘一样幽暗。

  “让她跟我走。”元存勖道,声音里是义无反顾的底气。

  我忍不住提高了音量,希望她回心转意,重新思量。

  文澍很慷慨的说没关系。
  元存勖在我对面坐下,道,“看来方云笙真成了你们王家的一块病。生意做不来,麻烦却是一堆。”很明显,他的语气里充满了嫉妒恨。

  “那就好。我不希望看到你衰颓的样子,也不想看到你伤心。”

  我和母亲确实常常不拘礼数的说笑,从小如此,只因母亲一向是开明不守旧的女性,我的诸多秉性便是遗传了她。不过,这时的玩笑却有着隐隐的逃避重点的心理作祟。
  一定是。接下来的话便确认了。

  晚清爱国诗人丘逢甲在一首诗中曾经写道,“归飞越鸟恋南枝,劫后余生叹数奇。”此刻,我们不再感慨命运之多舛,叹息岁月之流离——因为这是这一时代里,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国度上的生者不可避免的。只是,在紧压的岩层与夹缝之中,唯有最为坚挺的树苗,才能勇敢的熬过寒冬,好好的活下去。

  如果——人活一辈子,总是这样,剥完一个如果,还有下一个如果。如果,他不是那么戾气逼人,如果,我不是那么桀骜不驯,也许,不会产生这多纠缠,这多烦恼。
  皇帝轮流做,此刻到元家——现在这个客室里,元存勖已经是稳稳当当的主人了。

  “哦,王小姐不舒服啊,那就回去吧,回去吧!”说着冲我挥了挥手,像赶一只蚊子似的。不过,我并不在意他的不屑,而是隐隐的窃喜。

  “你是。现在醒了,就变成了绽开的水仙花。”
  “我一定要找到她才行!救她出来,出来——”我抱着头,坐到了沙发上。

  文澍虽然答应给我时间想一想,但是他的父母明显没有这样的耐心。在这些老辈人传统的思想里,一定奇怪:所谓的新式恋爱一定要谈很久吗?放在十年、二十年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几句话的事,两个人便凑到了一起,毫无意外的结为连理,然而给全家带来子嗣,延续一族之香火。而现代的青年们呢,却把这个过程拉长了十倍,让他们觉得复杂、不可理解,甚至不可接受似的。我和文澍,在他们眼里,怎么说在一起交往也有小半年了,而我却一点明确的表示都没有。

  没想到,我做了这么多交易,这一次却是和曾经在我眼里最为单纯、单纯到一尘不染的文澍,那个我曾经深深爱恋过的人。
  “那你——”我稍稍缓和了语气。

  春藏锦绣风吹拆,天染琼瑶日照开。

  他没有反驳。
  正要转身走开,避开这个人来人往的通道,却猛然看见那辆奔波劳碌甚久、已经半旧不新的福特。它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依旧显眼,只不过不再那么锃亮夺目,而是挂了些许灰尘。

  他看出了我眼神里的失望和忧郁。

  在传统而保守的家庭里,没有人了解、关注这个节日,甚至把过圣诞节的年轻人看成是“崇洋媚外”,然而在圣约翰大学——一个有着欧美血统的教会学校,却不会忽略这么正式而隆重的节日——这是一个等同于中国旧历年的节日。

  “看到了又如何?大少爷不要浪费时间,直入正题。”我很直接的说道。

  我这时才发现他外面套着一件极不合身的灰色大褂,里面穿的却是职业医师的白色衣裤;他的裤子上沾着几道鲜明的血迹,只是被尘土滚了又滚,已经有些模糊。

  “我的康复能力很好。也要多谢你的开导。”我捧着茶,慢慢品着。
  服丧期间,除了几个本家协助我打理大哥的后事,方云笙兄弟也来帮忙。因为上次的事,方云笙已经被元氏辞掉,一直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母亲见方家生活上十分艰难,便和我商量能否请他们兄弟俩到王家茶庄做事,也可以多个近人帮衬。我考虑之后,询问了方云笙的意见,他没有拒绝——毕竟一家子人吃饭是个大问题,何况又新增了一个小生命。于是安排他做华东大区的主事,安排方云筌做华东区的采办助理,离家近,生意也比别处好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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