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囚爱:娇妻,快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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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妈说的‘门当户对’,不是单指钱财方面,而是两个家庭的观念、视野、习惯,诸如此类。大家有大家的风范,小户有小户的规矩,是不一样的。”。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没有变。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我的头发从直发烫成了卷发,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可是,我并没有变。是他眼里的“我”跟着时间变了。
快到门口时,元存勖忽然住了步子,回头朝他母亲道,“妈,我什么都不要了,都给大哥,你们也不要再管我。”
他没有说话,自然是默认。然而那点骄傲与蔑视却全部毫不掩饰的写在了他的脸上。
“陶公,渠绍祖是因为赌博,欠了人家的钱,被人打死的。我亲自去警察局看过,他们可以证明渠绍祖的死和元存勖没有关系。”
“你肯来这里见渠绍祖,自然是遇到了不好解决的难处。你可知道,渠绍祖不是你所想象的傻子?他精得很!”
主事的姜掌柜看到我来了,一派欢喜——以前大哥常常邀请一些贵客来此热闹一番,但自从他病后,很少有东家人来这里坐上一坐了,因此我的到来也是格外稀罕。
“脏吗?是脏了点。”想不到他这样锦衣玉食的人竟然这样大大咧咧起来,似乎不计较这里堆积的尘土。
那灯光的亮度越来越高、照射的范围也渐渐扩大,忽的一下,小小的舞台四周喷出一圈烟雾,几个人齐刷刷的转过身来。
我站起来,看着他。
诚然,之所以有人在大红袍里混入杂物,就是因为大红袍制作完成后,呈黑色或深褐色,颜色较深,如有异物不容易被发现。并且,冲泡好的大红袍最突出的一个品质便是香气馥郁,香味持久。一般来说,大红袍很耐冲泡,冲泡七、八次仍有香味留存,是很多人说话聊天时作为茶水的最爱之选。那么,如果这种异物味道不是很明显,冲泡之后的异味也不容易被发现。
苏曼芝大笑着捶我的肩。
忽然,他贴着我的耳朵,轻轻说道,“我们可是同房睡过觉的——”
“我是说虫子恶心。不要听错。”我故意纠正道,踢开脚边的小石子,继续向前走。
吃过饭,文澍便要送我回去。我说直接让小杨过来接我就好,不必他再费事跑一趟。况且他明天还要去学校,为此折腾得太累也不好。如此说着,才算是把他劝在了家里。
回到卧室,我简单吃了些饭,便伏在床上看一本英文小说,权作打发时间吧。其实白天的事已经让我心绪繁乱,但是睡又睡不着,只好如此煎熬着,只求陶伯年那边早点回复讯息。
“小心你造成的负重太大,你家的车承受不了,带着你俩脱缰而去。”元存勖打开了福特的车门,我只好坐到了元存勖的福特里,小杨在后面开着别克跟随。这样的行驶虽然很慢,却也很稳,化解了我心里的隐隐的担心。终于,半个多小时之后,我们老牛拉车似的进了城。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深秋的夜晚出奇的凛冽、寂寞。
如果所谓的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他放弃父亲留给他的产业,算不算昂贵呢?如果不用金钱衡量,那么还有什么秤,可以量取我们之前的纠葛呢?
忽然见我看见一群,
文澍笑起来——他的一双眼睛嵌在俊秀的脸上,笑起来像两团翠色的美玉。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开始沉重起来。母亲看出了我的神色,问,“你打算告诉他吗?”
“我知道。”我的嘴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
“不要。”他沉沉的说,凝视着我。那双明亮通透的眼睛里燃起的那一丝祈求,让我恍惚看到了曾经的光影。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怎么会这样想我?
常掌柜点头道,“可是账上能用的顶多也就四万块钱。”
小杨忽然想出一个点子,先叫我去车上等,他寻了个借口叫出来一个仆人,把他拉到僻静处,问他家主人的行踪。那仆人开始还支支吾吾不肯说,后来小杨给他塞了一枚银元,又送上一根好烟,方才从其口中探出了话。
我听了,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反应,方文氏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风声,惊慌失色的来找我询问方云笙的情况。我以为她接到了什么信息,甚是惊讶——但想想也不大可能,任何一个伙计都不可能随随便便给她报信的。
懂得日月的消长
他已经知道林秀娘和阿美的事情,想必心痛了很久。虽然他们之间一直是主仆关系,可是他是天生有女人缘的,这些女人于他,也不是普通的下属,而是福祸相依、乃至生死相依的近人,甚至比很多所谓的朋友还要近。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没有变。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我的头发从直发烫成了卷发,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可是,我并没有变。是他眼里的“我”跟着时间变了。
快到门口时,元存勖忽然住了步子,回头朝他母亲道,“妈,我什么都不要了,都给大哥,你们也不要再管我。”
他没有说话,自然是默认。然而那点骄傲与蔑视却全部毫不掩饰的写在了他的脸上。
“陶公,渠绍祖是因为赌博,欠了人家的钱,被人打死的。我亲自去警察局看过,他们可以证明渠绍祖的死和元存勖没有关系。”
“你肯来这里见渠绍祖,自然是遇到了不好解决的难处。你可知道,渠绍祖不是你所想象的傻子?他精得很!”
主事的姜掌柜看到我来了,一派欢喜——以前大哥常常邀请一些贵客来此热闹一番,但自从他病后,很少有东家人来这里坐上一坐了,因此我的到来也是格外稀罕。
“脏吗?是脏了点。”想不到他这样锦衣玉食的人竟然这样大大咧咧起来,似乎不计较这里堆积的尘土。
那灯光的亮度越来越高、照射的范围也渐渐扩大,忽的一下,小小的舞台四周喷出一圈烟雾,几个人齐刷刷的转过身来。
我站起来,看着他。
诚然,之所以有人在大红袍里混入杂物,就是因为大红袍制作完成后,呈黑色或深褐色,颜色较深,如有异物不容易被发现。并且,冲泡好的大红袍最突出的一个品质便是香气馥郁,香味持久。一般来说,大红袍很耐冲泡,冲泡七、八次仍有香味留存,是很多人说话聊天时作为茶水的最爱之选。那么,如果这种异物味道不是很明显,冲泡之后的异味也不容易被发现。
苏曼芝大笑着捶我的肩。
忽然,他贴着我的耳朵,轻轻说道,“我们可是同房睡过觉的——”
“我是说虫子恶心。不要听错。”我故意纠正道,踢开脚边的小石子,继续向前走。
吃过饭,文澍便要送我回去。我说直接让小杨过来接我就好,不必他再费事跑一趟。况且他明天还要去学校,为此折腾得太累也不好。如此说着,才算是把他劝在了家里。
回到卧室,我简单吃了些饭,便伏在床上看一本英文小说,权作打发时间吧。其实白天的事已经让我心绪繁乱,但是睡又睡不着,只好如此煎熬着,只求陶伯年那边早点回复讯息。
“小心你造成的负重太大,你家的车承受不了,带着你俩脱缰而去。”元存勖打开了福特的车门,我只好坐到了元存勖的福特里,小杨在后面开着别克跟随。这样的行驶虽然很慢,却也很稳,化解了我心里的隐隐的担心。终于,半个多小时之后,我们老牛拉车似的进了城。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深秋的夜晚出奇的凛冽、寂寞。
如果所谓的爱,可以用金钱来衡量,他放弃父亲留给他的产业,算不算昂贵呢?如果不用金钱衡量,那么还有什么秤,可以量取我们之前的纠葛呢?
忽然见我看见一群,
文澍笑起来——他的一双眼睛嵌在俊秀的脸上,笑起来像两团翠色的美玉。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我的心开始沉重起来。母亲看出了我的神色,问,“你打算告诉他吗?”
“我知道。”我的嘴角不自觉的抽搐了一下。
“不要。”他沉沉的说,凝视着我。那双明亮通透的眼睛里燃起的那一丝祈求,让我恍惚看到了曾经的光影。
我抬起头,看着他——他怎么会这样想我?
常掌柜点头道,“可是账上能用的顶多也就四万块钱。”
小杨忽然想出一个点子,先叫我去车上等,他寻了个借口叫出来一个仆人,把他拉到僻静处,问他家主人的行踪。那仆人开始还支支吾吾不肯说,后来小杨给他塞了一枚银元,又送上一根好烟,方才从其口中探出了话。
我听了,大吃一惊。还没来得及反应,方文氏不知从哪里听到了风声,惊慌失色的来找我询问方云笙的情况。我以为她接到了什么信息,甚是惊讶——但想想也不大可能,任何一个伙计都不可能随随便便给她报信的。
懂得日月的消长
他已经知道林秀娘和阿美的事情,想必心痛了很久。虽然他们之间一直是主仆关系,可是他是天生有女人缘的,这些女人于他,也不是普通的下属,而是福祸相依、乃至生死相依的近人,甚至比很多所谓的朋友还要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