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世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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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的思骨河与白日根本没法比,冷的让人没法靠近,好像再靠的近一些整个人都能冻住似的。。
鲜血溅开的一瞬,她腾在空中,握剑的手益发沉稳,对着地面上气定神闲的初微,神情殷切道:“烤鱼给我留一口。”
无比担忧的蹙紧眉头,叹息一声道:“公主从前最厌恶吃小动物的肉,果子狸之类的肉食从来是沾也不沾的,如今竟能吃下一整盘红烧果子狸,连酱汁也刮的一干二净。”似想到桃华啃果子狸时的满足神情,愁比海深,又叹了口悠长婉转的气,“奴伺候公主多年,头一次这样清闲,连茶水都不用按时奉上,心下着实是愧疚,愧疚之余更觉得担忧,公主这般性情大变,倒不像她了。”
加之眼下魔界同仙界交恶,他生病的事若是被魔界知晓,魔界会更加肆无忌惮的骚扰仙凡两界,难怪他要瞒着她,说自己没生病。
傍晚的风有些急,桃花坞虽说四季如春,但总有气温较低的时候。急风遇到低温,吹的人浑身上下沁着森森凉意。
小鱼精从桃花上取了些晨露捧着送到桃华唇边,迎着朝阳神情忐忑道:“他的魂魄要散了,禁不得金乌光照耀。美人儿你这般伤心,他可是你的恋人?”
趁着夜色,桃华偷偷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谨慎的朝床榻上看去,原本平坦的被子里鼓出一块小包,刚好是帝君的身形。像个小小的坟包。
她到凡界这么久,所见的算得上容貌出众的男子只有一个,便是壳子她小哥哥——的朋友。虽说那位青年也爱穿白裳,名字里亦有个微,但同初云天的帝君初微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桃华微微冷了冷脸。什么叫做比她还要好看,养了三万年的小鱼精原来是个白眼狼。掀被子的手顿在那里,桃华看了被子底下自己的内衣,已经换了一套,不是她昨天穿出去的那身。缓缓收回手,桃华抖着声儿道:“先不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让我一个人静一会儿。”
她从桃花坞飞半天到他家来,不会只是为了吃只鸡罢?他估摸着,不会只是如此,要吃鸡的话,无妄家也有鸡啊,她不会舍近求远到他这里来吃。
胸前的伤疤隐隐作痛,该是要变天,现下正处在四季中的夏末,天气说变就变,兴许上一刻烈日当空,下一刻便阴云密布。桃华百无聊赖的在太阳底下翻个身,好让后背也晒一晒。
桃华还没来得及挣扎两下,帝君手下的动作一换,她已被他结结实实的捂进了披风里,他的心脏正对着她的心脏。
仙童扶着墙停下,呼吸急促道:“不不不……不碍事,下仙只是有些激动,有生之年竟能亲眼见到两尊上神,真真令人心潮澎湃,情难自禁。”
鱼丸快她一步下手,桃华的筷子还没抬起来鱼丸已经塞了一块东西进嘴,吧嗒吧嗒嚼的咯吱响,满足道:“美人儿这个是什么,好弹牙啊,好吃好吃真好吃。”
没等到黎里的回答,桃华并未觉得丧气,“喀嚓”咬了第二口苹果,转过头神情严肃道:“少年郎我少不得要说一说你,你已有了夫人,还要来黎国娶星……娶我,虽说你们凡界三妻四妾很正常,但这好歹是我第一次嫁人,第一次便让我做个第三者,想来我以后的人生会留下不光彩的一笔。”
正红色的喜服做工精巧,上头绣着的龙凤呈祥活灵活现,领口袖角的花纹浮光闪烁,桃华伸手摸了摸,眼眶顿时一热,她忙偏过头。喜服是帝君亲手画出来的,几乎不假思索便提笔画就,她竟不曾问一问帝君,为何他忽然之间就绘出了喜服的图纸?帝君再心思灵活,亦不可能在那样短的时间内画出两身完美的喜服来,他起码得需要一些构思的时间罢?
他没强留帝君,目送帝君的祥云飞离他的仙邸上空,直至什么也看不见。穿门而过的风吹在他身上,他忽然觉得有些冷。
完好无损的活过来了。
没等她走到鸢尾花海尽头,织造仙子忙唤住她,转身进内室又捧出一套衣裳,追出去浅浅笑道:“上神莫急着走,这套衣裳是下仙送给上神的,下仙钦慕上神风姿已久,却一直无缘相见,昨日一见,觉得上神甚是合下仙的眼缘,所以连夜赶了这套衣裳出来,聊表对上神的敬意。”
他已将桃华的桃字写在了请帖内页,停笔想了想,最终还是作罢,将请帖揉成个纸团丢进了纸篓中,再不作他想。
帝君捏了一小撮盐巴洒在半熟的鱼身上,神情专注,头也不回的同她道:“差点被妖怪们挠死,那么就是没死。”
她若想躲,他便由着她躲,上天入地他也会把她找出来。她的躯壳若毁了,他便给她做个躯壳,她的魂魄若散了,他便将魂魄分她一半,教她没法离开他。
第二日金乌之光大盛,极适合办百花盛会,桃华抓着委地长发起身,抬眼看了看敞开的窗子,打个哈欠,又看了一眼稳悬当空的日头,这才发现她睡过头了。
一同出门去寻桃华时,帝君给他吃了一颗安心丸,说桃华的魂魄回归本体后,他会找到星归的魂魄,让星归的魂魄也得以归位。
桃华在桃花坞等了三日,同鱼丸一起打的樱桃已吃的所剩无几,睡觉睡得脑袋都瘪了一块,整个人无精打采的,行尸走肉一般。她站在桃花坞最高的一棵桃树上头,日日朝初云天的方向眺望,想着下一刻帝君便会腾云而来,接她去初云天看大婚的场地,她还想听他唤她夫人。
他不愿星归受苦,又不愿拆散一对有情人,犹豫了几日后,星归顶着满天星子来见他,杏仁似的眼睛哭的肿起,抽抽搭搭道:“小哥哥让我们走罢,父王母后不愿我同杜若在一起,他们的意思是五月一过,便履行婚约让我嫁到青云国去。”哭的声音抬高几分,她的哭声从小就高,听来更加凄惨,“我不喜欢青云国的太子,一点儿都不喜欢。此生除了杜若,星归谁也不会嫁,母后若强求,我会留个全尸给她,她送个尸身去青云国好了!”
可见谣言都是经不起推敲的,遇着桃华这种较真的人,一般的谣言基本就现了形。
他只是帮黎里送星归出宫罢了,眼下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不单送星归出了宫,连唯一的证据——马车,也顺便毁了,任务完成的还算圆满。至于星归自己要回宫去,他管不着,也不愿意管。
挥手打散久久不散的桃花,桃华对着原色衣衫的帝君浅浅一笑,“哥哥真是客气的很,只是桃华一向低调,不爱热闹与面子,我觉得我还是回家做个大扫除比较来的安心,毕竟我死了这么久,家中估计落了厚厚的一层灰。”
鲜血溅开的一瞬,她腾在空中,握剑的手益发沉稳,对着地面上气定神闲的初微,神情殷切道:“烤鱼给我留一口。”
无比担忧的蹙紧眉头,叹息一声道:“公主从前最厌恶吃小动物的肉,果子狸之类的肉食从来是沾也不沾的,如今竟能吃下一整盘红烧果子狸,连酱汁也刮的一干二净。”似想到桃华啃果子狸时的满足神情,愁比海深,又叹了口悠长婉转的气,“奴伺候公主多年,头一次这样清闲,连茶水都不用按时奉上,心下着实是愧疚,愧疚之余更觉得担忧,公主这般性情大变,倒不像她了。”
加之眼下魔界同仙界交恶,他生病的事若是被魔界知晓,魔界会更加肆无忌惮的骚扰仙凡两界,难怪他要瞒着她,说自己没生病。
傍晚的风有些急,桃花坞虽说四季如春,但总有气温较低的时候。急风遇到低温,吹的人浑身上下沁着森森凉意。
小鱼精从桃花上取了些晨露捧着送到桃华唇边,迎着朝阳神情忐忑道:“他的魂魄要散了,禁不得金乌光照耀。美人儿你这般伤心,他可是你的恋人?”
趁着夜色,桃华偷偷将眼睛睁开一条细缝,谨慎的朝床榻上看去,原本平坦的被子里鼓出一块小包,刚好是帝君的身形。像个小小的坟包。
她到凡界这么久,所见的算得上容貌出众的男子只有一个,便是壳子她小哥哥——的朋友。虽说那位青年也爱穿白裳,名字里亦有个微,但同初云天的帝君初微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
桃华微微冷了冷脸。什么叫做比她还要好看,养了三万年的小鱼精原来是个白眼狼。掀被子的手顿在那里,桃华看了被子底下自己的内衣,已经换了一套,不是她昨天穿出去的那身。缓缓收回手,桃华抖着声儿道:“先不要告诉我发生了什么,让我一个人静一会儿。”
她从桃花坞飞半天到他家来,不会只是为了吃只鸡罢?他估摸着,不会只是如此,要吃鸡的话,无妄家也有鸡啊,她不会舍近求远到他这里来吃。
胸前的伤疤隐隐作痛,该是要变天,现下正处在四季中的夏末,天气说变就变,兴许上一刻烈日当空,下一刻便阴云密布。桃华百无聊赖的在太阳底下翻个身,好让后背也晒一晒。
桃华还没来得及挣扎两下,帝君手下的动作一换,她已被他结结实实的捂进了披风里,他的心脏正对着她的心脏。
仙童扶着墙停下,呼吸急促道:“不不不……不碍事,下仙只是有些激动,有生之年竟能亲眼见到两尊上神,真真令人心潮澎湃,情难自禁。”
鱼丸快她一步下手,桃华的筷子还没抬起来鱼丸已经塞了一块东西进嘴,吧嗒吧嗒嚼的咯吱响,满足道:“美人儿这个是什么,好弹牙啊,好吃好吃真好吃。”
没等到黎里的回答,桃华并未觉得丧气,“喀嚓”咬了第二口苹果,转过头神情严肃道:“少年郎我少不得要说一说你,你已有了夫人,还要来黎国娶星……娶我,虽说你们凡界三妻四妾很正常,但这好歹是我第一次嫁人,第一次便让我做个第三者,想来我以后的人生会留下不光彩的一笔。”
正红色的喜服做工精巧,上头绣着的龙凤呈祥活灵活现,领口袖角的花纹浮光闪烁,桃华伸手摸了摸,眼眶顿时一热,她忙偏过头。喜服是帝君亲手画出来的,几乎不假思索便提笔画就,她竟不曾问一问帝君,为何他忽然之间就绘出了喜服的图纸?帝君再心思灵活,亦不可能在那样短的时间内画出两身完美的喜服来,他起码得需要一些构思的时间罢?
他没强留帝君,目送帝君的祥云飞离他的仙邸上空,直至什么也看不见。穿门而过的风吹在他身上,他忽然觉得有些冷。
完好无损的活过来了。
没等她走到鸢尾花海尽头,织造仙子忙唤住她,转身进内室又捧出一套衣裳,追出去浅浅笑道:“上神莫急着走,这套衣裳是下仙送给上神的,下仙钦慕上神风姿已久,却一直无缘相见,昨日一见,觉得上神甚是合下仙的眼缘,所以连夜赶了这套衣裳出来,聊表对上神的敬意。”
他已将桃华的桃字写在了请帖内页,停笔想了想,最终还是作罢,将请帖揉成个纸团丢进了纸篓中,再不作他想。
帝君捏了一小撮盐巴洒在半熟的鱼身上,神情专注,头也不回的同她道:“差点被妖怪们挠死,那么就是没死。”
她若想躲,他便由着她躲,上天入地他也会把她找出来。她的躯壳若毁了,他便给她做个躯壳,她的魂魄若散了,他便将魂魄分她一半,教她没法离开他。
第二日金乌之光大盛,极适合办百花盛会,桃华抓着委地长发起身,抬眼看了看敞开的窗子,打个哈欠,又看了一眼稳悬当空的日头,这才发现她睡过头了。
一同出门去寻桃华时,帝君给他吃了一颗安心丸,说桃华的魂魄回归本体后,他会找到星归的魂魄,让星归的魂魄也得以归位。
桃华在桃花坞等了三日,同鱼丸一起打的樱桃已吃的所剩无几,睡觉睡得脑袋都瘪了一块,整个人无精打采的,行尸走肉一般。她站在桃花坞最高的一棵桃树上头,日日朝初云天的方向眺望,想着下一刻帝君便会腾云而来,接她去初云天看大婚的场地,她还想听他唤她夫人。
他不愿星归受苦,又不愿拆散一对有情人,犹豫了几日后,星归顶着满天星子来见他,杏仁似的眼睛哭的肿起,抽抽搭搭道:“小哥哥让我们走罢,父王母后不愿我同杜若在一起,他们的意思是五月一过,便履行婚约让我嫁到青云国去。”哭的声音抬高几分,她的哭声从小就高,听来更加凄惨,“我不喜欢青云国的太子,一点儿都不喜欢。此生除了杜若,星归谁也不会嫁,母后若强求,我会留个全尸给她,她送个尸身去青云国好了!”
可见谣言都是经不起推敲的,遇着桃华这种较真的人,一般的谣言基本就现了形。
他只是帮黎里送星归出宫罢了,眼下他的任务已经完成,不单送星归出了宫,连唯一的证据——马车,也顺便毁了,任务完成的还算圆满。至于星归自己要回宫去,他管不着,也不愿意管。
挥手打散久久不散的桃花,桃华对着原色衣衫的帝君浅浅一笑,“哥哥真是客气的很,只是桃华一向低调,不爱热闹与面子,我觉得我还是回家做个大扫除比较来的安心,毕竟我死了这么久,家中估计落了厚厚的一层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