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之开局就去杀罗睺_傻丫头秦京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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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之开局就去杀罗睺》

 不过想到她老公每天晚上都要当她的大耳朵兔子被她揪耳朵,她便就忍下了。。

  房间非常古朴,有点旧上海的感觉,老式的席梦思床,老式的台灯,还有一个大大的雕花书架以及一张考究的书桌。

  vivi顿时肃然起敬,他倒了一杯酒冲霍明轩举了举,“幸会幸会,我今日竟然有幸见到大名鼎鼎的蓝曜创始人,霍先生,我敬你一杯。”

  千煜在颠簸中慢慢睡了过去,没有小家伙在中间活跃气氛,夏安安单独面对霍明轩之时难免会觉得局促。

  出了民政局的大门,望着头顶蔚蓝的天空夏安安突然有些恍惚,所以,她现在是嫁人了?而且还嫁给了霍明轩?这里是现实不是梦境,也就是说她永远不会担心有一天醒来之后一切都消失不见了,而她从此以后就是霍明轩的合法妻子了?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丈夫和父亲,他很多方面都已经做得很好了不是么?

  “哟,夏安安,认识这么多年了我没想到你竟然深藏不露啊。”
  果然就如霍明轩所说,才没一会儿天上便下起了雨,下了班,一出门便看到霍明轩的车子,夏安安抱着雨伞上了车,一边拍着衣服上的雨水一边向他道:“走吧,我们去买菜,然后回家做饭。”

  “嗯?”霍明轩带着疑惑向她看去。

  霍明轩喝茶的动作一顿,目光冷飕飕的向霍明旭瞟去,霍明旭当即打了个寒颤。
  “那可真是可惜了啊……这么好的男人,我是女的都嫁了。不过我搞不懂,你就真的一点都不喜欢他么?如果一个男人默默的看了我无数场演出,陪我走过大大小小各种赛场,在我出车祸的时候为了输血给我差点失血过多而死,在我需要昂贵的医药费之时不惜将房子卖掉,还差点将公司都卖出去,这样的男人,我怕是多狠的心都要嫁了吧?”张泽楷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若有似无的嘲讽,话里话外都是对她的不满。

  朦胧中她看到有个小粉团子站在床边,那水润明亮的大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她,黑曜石一般的眸子忽闪忽闪的,他有些纠结的咬着小嘴唇,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好似要触碰她头上的伤,可是刚要碰到又怯生生的收了回去,低垂着小脑袋有些失落的想着什么。

  望着面前这低垂的小脑袋瓜子,还有那因为哭泣一抽一抽的肩膀,霍明轩满腔的火气顿时就消失了大半,他平时难得有这么愤怒的时候,能这样吼她也实在是快被她给气死了。
  男人握住她捉弄的小手不让她乱动,另一只手将她的脸往怀中按,那么迫不及待的,就像是再被她多看一眼就会被她给看穿似的。

  某人依然是头也不抬的,“我们的事情自然是要跟家里人说一声的。”

  他将下巴靠在她的肩膀上,轻声恳求,“安安,不要这样对我,求你不要这样对我。”
  夏安安被他说得有点懵,认真思索了好一会儿才想起了在哈维县那个小山村的那一晚上,齐子瞻的确给过她一张写着他电话号码的纸条,他说她各方面都很优秀,希望她能进入他所在的娱乐公司,不过她对进入娱乐公司不感兴趣,所以也没有当成一回事,那纸条都不知道被她塞到那个疙瘩窝里了。

  “什么时候回来?”

  霍明姗挂断电话之后,果然饭也不去吃了,便守在飞天舞团的门口,目光一瞬不瞬的盯着对面咖啡厅的窗口。
  直到车子开出了视线外,小千煜才转回餐桌旁坐下,拿起刚刚吃剩的面包正要啃,可不知道为什么眼泪就是不争气的啪嗒啪嗒往下掉。

  霍老太太有些尴尬,她也怕她孙媳妇多心,连锦走了之后她便急忙将话题扯到选日子上头分散夏安安的注意力。

  可是,在经历过她老公的凶残之后她才深切的体会到,呵呵,当初的自己真的太年轻了。
  如果她是这一世的夏安安就不会不知道这个娃娃是她亲手做的而根本不是他买来送给她的,更别说里面还藏着什么惊喜了。

  自从菜上齐之后连锦便一直默默的吃着菜,她心头有些不爽,一来自然是因为霍明轩要将她调到市场部,二来是因为夏安安的到来让原本在她身边殷勤周旋的人都一股脑儿的向她围上去,再加上霍明轩竟然帮她挡酒,连锦越想越觉得气愤。

  小家伙间或抬眼瞟一瞟他家老爸,明亮的大眼珠子转了转,他总觉得他今天怪怪的。

  他可是堂堂蓝曜的总裁啊,有多少人想近他的身都不能,他却让她打他的巴掌。

  “咳咳咳咳。”夏安安差点没被碳酸饮料给呛死。

  齐子瞻目光紧了紧,“霍总认识她?”
  “……”我的宝贝啊,拜托你不要在问你老娘这些问题了好么?你老娘虽然脸皮厚,但也是有度的好么?你要问问你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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