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京都焚尽诸天_搜集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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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京都焚尽诸天》

 薛元驹大步跨了两节阶梯,低低地吹了一声口哨。。

  明岱川有些小醋,问女儿:“就这么想去小学上课啊?”平日里送她去念大班,也不见得有一半欢喜。

  不过这些话,他大概不会说出来。

  明玥化妆换衣的两个小时里,周自恒就喝了六瓶牛奶,商店的老板都目瞪口呆。

  她展开纸条,就一句话,直白露骨——

  周自恒常常被人称赞是正人君子,但他的外表与内在并不相符合,而与他相比,陈修齐才是正儿八经的正人君子,他不仅习惯优良,而且思想端正,是讲文明讲礼貌的四有青年。

  她要怎么说?周自恒对她没有半分不好,只是她自己的问题。
  而周自恒就直白多了,直接勾著白杨的脖子,老大的气质一出,小弟白杨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他笑得非常腼腆,又非常开心喜悦,像是一个守著珍宝的守财奴,对周自恒嘿嘿道:“老大,我和芃芃在一起了。”

  周自恒忍不住勾唇,“嗯”了一声,在她手心画了个爱心,走回自己座位。

  周冲再看一眼,没看见零蛋的成绩,这才放心下来,从沙发边上捡起西装外套,掏出笔,咬开笔盖,边签字边问,“这理综文综是什么意思?”周冲签字跟签文件似的,顺手就是一笔,有点潇洒劲儿,就是这字写得……不大看得出来写得是啥。
  “十年前,就在南城一中的升旗台上,周自恒的一句‘我是一定会会对明玥好一辈子的!’让所有人记忆犹新。这是一句听起来颇为幼稚的誓言,听起来像是一时冲动的意气之语,但在十年后,周自恒却用一枚婚戒践行了当初的承诺。”

  明玥乌龟一样缩了缩脑袋,背著他做鬼脸。

  这些漂亮话,就算已经听了一早上,周冲也不会觉得腻味。
  明玥几乎能在脑海中刻画出一个抱著尾巴哭泣的小男孩形象。

  他低低都囔,凶巴巴的,但这理由……

  明玥眨著眼睛,巴巴地咬著唇,照做。
  他的手臂很有力量,手掌比她的大许多,腿也一样,他的背部和胸膛都是平坦却有力的,他常打篮球,皮肤比往常深了一分……

  他对计算机抱有了强烈的热情,并且付诸努力。明玥认为,选择出国留学,会是一条非常好的道路,上一所IT名校,会让他的水平大幅度地提高。

  周自恒把她的帽子拉得太过,罩住了她的耳朵,明玥慢腾腾把自己的耳朵解救出来,脸颊绯红:“嗯。”
  在两日前高手如云的比赛之中,他尚且能够运筹帷幄,平和面对;面对诸多复杂的题目,他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纠结紧张。这是一种既惊喜又煎熬的甜蜜。

  明玥被周自恒一通指责,低眉顺眼,不敢做声,拉他到沙发上坐下,把空调温度调高。

  这位人前风光无限,铁面无私的南城局长在儿子的事情上,总是拿不出该有的手腕来。
  “放屁!世上只有你爸好!”周冲叼著烟眯著眼睛,教他唱别的歌:“小和尚下山去化斋,老和尚有交代,山下的女人是老虎,遇到了千万要躲开。”(注一)

  周自恒心头跳出来这个词眼,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还笑!”周自恒一瞬间挺直了背,剑拔弩张。

  周自恒的书桌上依旧摆满各类模型和游戏碟片,他的电脑从来都是最新款,手机也是。周冲在桌上扶了扶,手底下是几本书,依稀能瞧见上头的笔记。

  周自恒比她速度更快,长腿三两步跨过来,他伸出手就想抱她,但在半途止住——

  岁月回首大概是婚宴典礼上所有父母永恒的主题,他们辛辛苦苦照料孩儿,从婴儿时期开始,恍然已是数十载。明岱川就在周冲的笑声里接下了话筒,立在高台之上也贯彻了这个主题思想。
  他的动作非常温柔,富有倾略性的眉眼也在暖黄的灯光下柔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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